1、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主张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发表了著名的关于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1520年以后,他发表了致德意志的基督教贵族书教会的巴比伦之囚与基督徒的自由等一系列文章,系统地阐发了其宗教改革的主张。路德宗教改革学说的理论基础是“因信称义”说,这一观点的核心是信仰获救。“因信称义”说并非路德所首创。圣保罗在圣经罗马人书第一章第十七节中说:“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在路德之前,法国人文主义者戴塔普尔(14551537)在1512年发表的保罗书简中也已提出“因信称义”说。然而,由于路德是在德国社会矛
2、盾异常尖锐的环境中提出此说并加以演绎,因而就产生了以往类似主张所难以产生的巨大社会作用。正是在对圣经有关经文的研讨与体悟中,路德认定人们的获救仅凭信仰,而不是依靠教会所说的“善功”。路德的这一主张,与天主教的救赎理论一样,实际上都是基于早期拉丁教父圣奥古斯丁(354430)的“原罪”说。在上帝之城一书中,圣奥古斯丁声称人类的始祖亚当、夏娃因偷吃伊甸园树上的禁果而丧失了向往善的能力与绝对知足的状态,道德败坏进入他们的体内而成为“原罪”,被上帝逐往凡间,其后代一出生就带有显现出“原罪”的情欲。此外,人还因情欲而在现世所犯下的“本罪”。人不能做任何善事拯救自己,只有凭借上帝的恩典,人才能克服“罪恶”
3、重新获得行善的能力,获得拯救,复归天堂。为此就要信仰基督,尊崇上帝,履行洗礼、圣餐和悔罪圣礼仪式,就可得到这一恩典。否则,就要受到永世的惩罚。进入中世纪后,罗马教会将圣奥古斯的救赎理论加以改造和利用,不仅将圣礼发展为七种:洗礼、圣餐、悔罪、坚振礼、婚配、终傅、圣职,还建立相应的教阶制度与教会法规。同时,教会还宣扬上帝不与油嘴之人直接交往,人的获救必须借助教士的中介作用,要人听从教会的训导,行善避恶,甚至要人购买赎罪券来免除罪过,以获得上帝的恩典与拯救。中世纪的“异端”运动曾经对天主教的这些说教进行抨击,但直到马丁路德才提出了系统的“因信称义”的学说。路德宣称,人只有依靠内心的虔诚信仰,才能与上帝直接沟通与交往,才能去恶向善,获得上帝的拯救。而外在的一切苦修与事功都达不到这个目的,除了圣餐以外的一切宗教仪式与糟蹋钱财的举措都是多余的,都应当废除。从此出发,他进而提出“圣经权威”论,“凡信徒皆为祭司”说、“俗权至上”论。路德还将其新的神学思想付诸于改革的实践,最终创立了德意志的民族教会路德宗。这样,就率先突破罗马教廷在西欧大一统神权统治的堤坝,开启了16世纪西欧宗教改革运动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