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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和之政与后神宗时代.pdf

上传人:高**** 文档编号:1106141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219.1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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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和之政与后神宗时代【摘 要】因对北宋新法改革认识不同而形成的拥护和反对的新旧两党之争对国家发展造成阻碍,在神、哲皇权交替之时,蔡确、章惇等新法派试图调和两党惨遭失败。然神宗以后,整个北宋后期还有两次较为明显的政治调和,一是在元祐晚期,二是在徽宗初年,都是统治集团高层试图调和新旧两党,但最终都失败了,无论是“元祐调和”还是“建中靖国调和”都可以看作是神宗“元丰调和”的延续。【关键词】神宗以后;政治调和;延续一、神、哲皇权更替时期的调和政策宋神宗去世后,在王珪、蔡确等官员的拥护下,宋哲宗顺利即位,改元元祐,神宗之母高氏以太皇太后的身份垂帘听政,高太后对新法早有不满,在新君即位的关键时期,政治走向

2、成为满朝文武的关注重点,此时控制朝局的依然是神宗留下了的熙丰群僚,他们在政治路线上都是坚持新法,坚守“国事”,维护神宗留下的新秩序,但他们允许有所调整、完善,这是恪守政治伦理,维护并尊崇神宗的表现。新法的支持者看到了新法有调整的必要,熙丰旧臣也呼吁调整新法,变法派主将之一章惇言:“保甲、保马一日不罢则有一日害。如役法,熙宁初以雇代差,行之太速,故有今弊。”1章惇认为今日正是对差役法的修缮之时,“今日正是更张修完之时。”此外章惇还言:“役法可以缓改,非如京东铁马、福建茶盐,不改一日,则有一日之害也。”2可见章惇作为一名改革派健将,对新法的弊端有深刻的认识,对调整新法表现出积极的姿态,笔者认为这不

3、仅仅是新形势下以退为进、争取主动的策略,很大可能是发扬神宗晚年心意的结果。另外宰相蔡确在元祐元年(1086)罢相之前,也有上表,史料虽没有记载全文,但言官在弹劾蔡确之时有所引用,“请收拔当世之耆艾,以陪辅王室蠲省有司之烦碎,以安慰民心严边备以杜二敌之窥觎走使轺以察远方之疲瘵,如张汝贤、陈次升往福建、江西明法令之美意,以扬先帝之惠泽厉公平之一道,以合众志之异同”3这段话主要包含两个意思,一是对排斥在外的臣僚加以任用,二是对神宗之政略加更改,蔡确所表达的政治含义和章惇如出一辙,可见熙丰旧臣是支持新旧参用,修缮新法的,南宋人吕本中在杂说中写道蔡确在邢恕的劝说下“有意改更政事,收用旧人”,“元丰末,刘

4、挚、梁焘、孙觉、李常以次收用,皆恕劝确为此”4但颇有政治意味的是,高太后在神宗去世仅一个月,就以迅雷之势以“中旨”召唤神宗朝的异议人士回朝,“哲宗嗣位,尊为太皇太后。驿召司马光、吕公著,未至,迎问今日设施所宜先。未及条上,已散遣修京城役夫,减皇城觇卒,止禁庭工技,废导洛司,出近侍尤亡状者。戒中外毋苛敛,宽民间保户马。事由中旨,王珪等弗预知。”5作为宰相的王珪、蔡确,竟然都没有被告知,然根据之前的分析,熙丰旧臣已经在调和,高太后此举最大可能是得到熙丰之人的默许、配合。司马光随后赴阙,但向朝廷上了多道请求迅速废除新法的奏折,特别是在元丰八年(1085)十二月,上的革弊札子,提出高太后应当“以母改子

5、”,当果断废除新法,台谏官员有响应司马光的号召,对新法以及蔡确、章惇等新党进行猛烈攻击,知枢密院事章惇“谓先朝之事不可遽更,肆为辨说,沮抑圣意。”6先朝旧政不能彻底否定,就连旧党吕公著都认为“更张之际,当须有术,不在仓卒。”7并不赞成司马光之策,但由于司马光以及高太后的坚持,有利局面不斷向旧党倾斜,蔡确、章惇被罢免,王珪早在几个月前已去世,因此青苗、免疫等新法被废除,司马光拜相,吕公著、韩维、吕大防、范纯仁等升任宰执,在这个过程中,高太后、司马光以及台谏官员起了重要作用,“元祐更化”已成定局,政治平衡被严重破坏,神宗以及熙丰旧臣的政治调和宣告失败。司马光本人对新法偏见颇深,带有不少其本人的主观

6、臆测,如熙宁三年(1070)三月,司马光向神宗辞别,辞别之时仍极言青苗、差役法为陕西之患,但实际上陕西当时并未施行差役法,神宗反驳司马光:“助役惟行京东、两浙而。雇人充役,越州已行矣。”8我想当时司马光在神宗面前一定是非常尴尬,捕风捉影,胡乱抨击非一代名臣之作为。总体而言,新法已施行十多年,无论是所谓新党还是旧党,不少官员对新法都有了新的认识,支持新法者有了反思,反新法者态度亦有了缓和,从熙宁十年(1077)至元丰二年(1079),大文豪苏轼在徐州任上,曾在给滕元发的一封信上说道:“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异同之论。虽此心耿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今圣德日新,众化大成,回视向

7、之所执,益觉疏矣。”9苏轼坦言自己在新法刚出台之时确实带有偏见,导致认识不足,如今他认为新法行之得当也是利民。又如李常在熙宁之初,也曾激烈批评新法,然神宗去世哲宗即位后,上疏七事,其一即为修役法“臣愚以谓法无新陈,便民者良法也;论无彼己,可久者确论也。”10曾巩与王安石本极友善,两人却因变法问题产生了较大分歧,但到了元丰三年(1080)却向神宗极力吹捧变法“(陛下)慨然以上追唐虞三代荒绝之迹,修列先王法度之政,为其任在已,可谓有出于数千载之大志。变易因循,号令必信,使海内观听莫不奋起;群下遵职,以后为羞,可谓有能行之效。今斟酌损益,革敝兴坏,制作法度之事日以大备,非因陋就寡、拘牵常见之世所能及

8、也。继一祖四宗之绪,推而大之,可谓至矣。”11所以说随着时间推移,不仅是神宗与新法派主动调和,不少反新法者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然司马光却是个异类,他和王安石一样有自己的一套政治理论,极为顽固,又因熙丰时期他赋闲洛阳编写资治通鉴基本上未接触各项新法,所以他对新法的认识大概只停留在理论阶段,自然是误解颇深。高太后在哲宗即位之初代行皇权,张邦炜先生曾指出,高氏垂帘依靠的是她丈夫宋英宗时代的元老重臣司马光、吕公著、文彦博以及吕大防、范纯仁等,英宗继统与文彦博、吕诲、范镇、司马光等人有莫大关系。因此,在新法“少年”与反新法的“老成”之间,高氏因英宗继统一事,与后者更有历史渊源。由于这种渊源,当高氏垂帘听

9、政,需要迫切建立自己权威之时,就更容易想到司马光及其反新法派,而不是在朝的熙丰旧臣,可见元祐时期政治走向变化是由多重原因所共同导致。二、元祐调和高氏及旧党掌权后,迅速废除新法,大肆打击新党,但是到了高太后执政晚期,高氏和旧党也有新旧调停的举措,“时宰相吕大防、中书侍郎刘挚建言,欲引用元丰党人,以平旧怨,谓之调停。太皇太后颇惑之。”12此事发生在元祐五年(1090)邓润甫在这一年被任命为翰林学士承旨,而邓润甫在熙丰变法时期曾任职翰林院,之前是旧党所提防之人,“先是,苏颂既除左丞(三月七日),翰林学士阙,三省议所补,傅尧俞引邓温伯,刘挚曰:尝除吏部,以驳而罢,事甚近。尧俞曰:向者迁也,今旧物尔。众

10、皆曰然。”13宰相傅尧俞是推动此事的关键人物,刘挚起初似对此除命不甚认同,后刘挚亦言:“昨政事更改皆合人情,无可论。但失意之人无害于政者,合进则与进之可也。”14太皇太后高氏也表达出了对邓润甫的信任“太皇太后谕曰:谓温伯确党,非也。昔论相州狱事,与确大异。今且可罢承旨,以龙图阁学士为侍读。”15实际上因为宋哲宗的日渐成长,高氏意识到归政是迟早的,她不希望元祐政治路线遭到破坏,邓润甫既不同于元祐旧党,亦立异于蔡确,其处于新旧之间的特殊角色正是高氏所看中的,况且此时老臣旧臣大都凋零殆尽,邓润甫在旧党当政的元祐年间再度被起用,可以理解为是政治风向标。由于元祐初年对熙丰新党的政治打击力度过大,官僚集团

11、内部产生了巨大的政治裂缝,高氏和刘挚、吕大防等宰执有平旧怨的想法,此外韩忠彦和许将被提为宰执,此二人也皆是温和派,韩忠彦后在徽宗建中靖国年间主导新旧调和,许将更是“自以在先朝为侍从,每讨熙丰旧章以闻”16换言之即使是在宰执群体中,也在不断引进“守中”之臣,元祐八年(1093)七月,范纯仁拜相,范纯仁当属“元祐党人”但极为温和,两个月后高太后去世,留下了的宰执有吕大防、范纯仁、苏辙、郑雍,另有两个宰执之位空缺,哲宗亲政后随即将邓润甫和李清臣提为执政,就此六人而言,吕大防、苏辙当属旧党,此外四人皆属调和派,李清臣、邓润甫较为偏新党,宰执群体可谓是新旧兼容,调和色彩较为浓厚,然高氏的调和政策亦和神宗

12、一样,迅速遭到破坏,哲宗皇帝一亲政,政治平衡随即被打破,将旧党尽数贬出朝廷,哲宗与章惇、曾布等新党恢复熙丰新法,并积极在西北开边,一反元祐之政,史称“绍圣绍述”。三、建中靖国调和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去世,徽宗即位,徽宗即位后面臨的最大的问题依旧是新旧党争问题,即位的第二年即改元建中靖国,且徽宗将新党中较为激进的章惇罢免,将相对较为温和的曾布继续留任宰执,并起用了保守派韩忠彦,也将敢于直谏的保守派官员陈瓘被召回京城,将新党蔡京、蔡卞贬出朝廷,可见徽宗亦是想调和新旧两党,“朕于为政取人,无彼时此时之间(即元祐和绍圣),斟酌可否,举措损益,惟时之宜;旌别忠邪,用舍进退,惟义所在。”17这

13、是 1100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的一份诏书中所言,体现了徽宗的不偏不倚,但是此一来,台谏官员对徽宗以及曾布的批评日益增多,谏官陈祐连上多封奏疏,批评曾布的诸多过错,曾布亦对徽宗表达了自己的担心,曾布向徽宗言及保守派试图“复行元祐之政,则更不由陛下圣意不回也”18徽宗答道:“安有是理!若更用苏轼、辙为相,则神宗法度无可言者。”19可见宋徽宗偏向熙丰新法,曾布向徽宗建议:“左不可用轼、辙,右不可用京、卞。”20激进的新旧两党成员是不能任用的,旧党官员陈瓘等借天象示警危言耸听地进谏徽宗,应该重新考虑新官员地任命,总体而言在徽宗在位的前两年,所接到的报告征兆的奏疏,现存的大部分是保守派提出的警告,朝堂的

14、纷争亦不断,最终慢慢消磨尽徽宗的耐心,况且徽宗在心理上偏向父兄,“昔在元祐,权臣擅邦,倡率朋邪,诋诬先烈,善政良法,肆为纷更。绍圣躬揽政机,灼见群慝,斥逐流窜,具正典刑。肆朕缵承,与之洗涤,悉复收召,置诸朝廷。而缔交合谋,弥复胶固,惟以沮坏事功,报复仇怨。”21在这份诏书中,徽宗的政治立场非常鲜明,认为元祐年间乃是奸臣擅权,破坏神宗留下的善政良法,绍圣绍述乃是正典刑、逐流窜之举,徽宗即位后尽力弥合两派,优待保守派官员,官复原职甚至授予更高的官职,然那些担任台谏的官员却不断诽谤攻击改革派,为了制止局面进一步恶化,必须将其中的激进派罢免,此诏书发布不久后,蔡京就进了尚书省,接着就加大了对元祐旧党人

15、士的打击力度,徽宗和蔡京颁布了元祐党人名单,政治清洗力度空前加剧,徽宗初年的调和之政也宣告失败。四、结语从神宗到徽宗,统治集团内部曾有过三次政治调和,在神宗熙丰后期,神宗是在坚持“新法”为国是的前提下,兼用新旧;蔡确、章惇在神宗去世后也主动推动政治调和,高氏和旧党掌权后,担心哲宗即位后推翻“元祐路线”在元祐末年也实施了一些调停举措;徽宗的“建中”调和亦是试图缓和新旧党争的努力,然而三次政治调和全部以失败结束,给北宋朝野上下带来猛烈且持续的政治动荡,此前士大夫内部的和谐已不复存在,严重的政治内耗使得大批政治精英惨遭迫害,这是王安石变法所造成官僚士大夫集团内部分裂的结果,当然神宗和王安石可能不会想到他们梦寐以求的“富国强兵”之策会给北宋朝廷带来如此激烈且持久的政治动荡。【参考文献】1346912131415181920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M.北京:中华书局.2004.2 陈瓘.四明尊尧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5161721 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710 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8 苏轼.苏轼文集M.长沙:岳麓书社.2000.11 曾巩.曾巩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4.【作者简介】吕志超(1994.5)男,汉族,浙江平湖人,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2017 级专门史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政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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