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虫成灾时可令食者中毒致死李开周1920 年 8 月 26 日,北京益世報报道:“京郊各县因久旱不雨,已发现蝗虫,京城亦发现甚多,下午八时之间,半空约飞过千万只,几如群雁之遮天。”一群蝗虫从北京过境,数量大约千万,黑压压一片,几乎把天空都遮住了。1922 年 10 月 30 日,益世报再次报道:“通县城北沙窝村一带,秋禾早登,且已种麦,因天气甚佳,麦苗极茂盛,不料近日忽发现一大批蝗虫,啮食不少,闻已有富室某女士给价收买,每斤四枚,乡民踊跃,连日扑灭数百斤。”通县闹蝗灾,阔太购买蝗虫,村民每卖一斤,可得四个大子儿(一个大子儿是一枚面值十文的铜元)的报酬,所以大家踊跃捕杀蝗虫,几天捕杀几百斤。阔太为什么要从村民手里收购蝗虫呢?是为了支起油锅吗?是为了大快朵颐吗?绝对不是,人家是在用自己的钱做慈善,诱导村民尽可能多杀蝗虫,希望控制住蝗灾的规模,减轻蝗灾的危害。蝗虫没有成灾时,确实是高蛋白食品,可烧烤,可油炸。但当几万只、百万只、千万只成年蝗虫集合起来,它们分泌的激素就会突然改变,不仅会散发出一种让人闻了就想呕吐的浓烈气味,而且还能让捕食它们的人类、飞鸟和鸡鸭纷纷中毒,轻者呕吐,重者昏迷,严重者致死。(选自北京青年报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