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态检察人履职记俞向成12017 年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因浙江省衢州市是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为更好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实践创新,2017 年 4 月,经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设立生态环境检察部,专门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而我则担任生态环境检察部主任。衢江区是衢州市绿植和江流分布最密、最多、最复杂的区域,说实话,我心里有点忐忑,但也很清楚自己身上所肩负的检察使命。若想办理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不但要系统掌握刑事检察业务知识,还要熟悉相关检察业务。而我之前长期在综合部门工作,在业务知识方面有很大欠缺。于是,我的检察
2、人生便开启了“疯狂”模式。我带着整个部门的人一起“补课”、做笔记,缺什么、补什么、钻什么。大家都打趣说“生态检察部恨不得天天带点绿”,是啊,我做梦都想着让衢江更绿!22017 年 5 月,我部门接到“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打击行动”的任务。这个行动要从哪里着手,是交易市场还是偏僻山区、农村?这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切入点,也是关键点。衢江区的地貌特征是“七山一水二分田”,光山林区面积就占了总面积的三分之二。而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在偏远山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既然要办案,就要从源头抓起。“先建协作机制,再提前介入,这不是一个部门、一个机关的事!”正当我们
3、苦恼工作如何开展时,检察长的一番话让我们恍然大悟。“那是否直接用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我试探性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得到检察长肯定后,我们开始草拟文件。职能、协作那段时间我像着魔了似的,时时处处都在思考怎么构建真正实用的机制。经过向市院请示汇报,并充分与各部门沟通,终于,我们在内部建立起协调配合机制,并把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职责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在外部则是为林业、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搭建起协作的桥梁,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同时,为了突破山林区监督瓶颈,我们迅速建立了派驻区森林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通过与区森林公安局民警沟通,我了解到偏远山区存在监管盲区,而山林区村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易发生猎
4、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为加强与森林公安的协作配合,我们利用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工作,先是驻点办公,紧接着,建立了涉林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森林公安侦查取证。后来,我建议将监管重点转移到偏远山区,建立举报制度,并在“周二无会日”与民警一起进山宣传。没想到,我们的想法与森林公安刚好契合。每周二,我和民警到辖区的湖南镇、岭洋乡、举村乡这些偏远乡镇走访检查,然后再到乌溪江库区,特别是九龙湖等饮用水源保护地进行宣传。有一次我们接到举报电话要赶去举村乡,那里的山路狭窄、曲折,连平时不晕车的我都被颠簸得很难受。车子到了半山腰就上不去了,我们只得自己爬上去。那时正值寒冬腊月,山顶上白雪皑皑,我们
5、强忍着身体不适,手脚并用,爬到举报人指定的大概区域。那天我们缴获了十几个兽夹,尽管样子很狼狈,也没有找到放捕兽夹的人,但我和同行的民警相视一笑,“举报制度和宣传有效果,还缴获了捕兽夹,不也收获满满?”每周一起进山宣传、收缴物品,我和民警的协作配合越来越默契。3“叮!”2018 年 1 月的一天,我们和森林公安的钉钉群里出现一条“有村民举报举村乡有人捕杀保护动物”的消息。于是,我马上带着助理,和民警一起进山。要知道,涉案村位于乌溪江库区,那里栖息着 300 多种珍贵的野生动物。那天,我见到了涉案当事人朱某。民警在搜查朱某住所后,发现朱某的冰箱中杂乱地存放着一锅熬煮出的动物膏体、两只禽类尸体以及一
6、些动物尸块。我们来到朱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地点荒葱林场,缴获捕兽铁夹十余只。随后,我们引导公安侦查,又马不停蹄奔赴南京,鉴定冰箱内所存放的动物尸体是否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除由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鬣羚制成的膏体因为熬煮时间太久无法检测出 DNA 外,两只禽类尸体被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其他的尸块系“三有”动物。由此,本案以朱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冬去春来,在完成起诉书最后一笔时,我稍松了口气,但心中仍感嘆:又是一场“犯法方知悔过、无知导致无畏”的悲剧!2018 年 5 月 10 日,朱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衢江区
7、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判处朱某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1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000 元,同时判令朱某赔偿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 10000 元。朱某的妻子患有精神疾病,朱某还有 80 多岁的母亲以及上初中的儿子需要照顾,赔偿款对他来说,好似一块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我看着他眼神里流露出的悔恨、自责、绝望,突然明白了什么。我马上向检察长汇报,并牵头召开了部门会议,经过讨论,我们均认为本案无具体受害者。于是,我提议让朱某采取“参加 100 天的公益劳动折抵 1 万元赔偿”的方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为什么要用公益劳动替代赔偿呢?”有人提出质疑。“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对一
8、些损害生态环境的案件,通过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参与保护工作等方式承担责任,比赔钱了事效果会更好。违法者支付赔偿款后也可能会好了伤疤忘了疼。要把错误思想纠正过来并没那么容易,违法者可以通过亲身体会护林的不易,逐渐明白保护生态的重要性。只有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并且通过实际行动来纠正,才能达到最好的教育效果。”我的一番话得到了大家的认同。我又与法院、林业部门沟通协商,并邀请当地村干部对朱某的公益劳动过程进行监督。于是,朱某从“捕鸟者”变成了“护鸟人”。他跟着公益小队做宣传,巡防一座座荒山,凭着他的猎捕经验,山里很多隐藏的铁夹、捕网被缴获。4我把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概括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
9、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不管是哪一个环节,都要做到精益求精。为了加强水源地保护,我们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反复修改,终于制定了加强乌溪江饮用水源和湿地保护协调执法与检察法律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和相关部门碰头后,我们提出了“先整治”的建议,短时间内,就督促、支持有关部门拆除非法钓台23 处、关停沿线农家乐 28 家、拆除沿岸违法建筑面积 800 多平方米。然而,光靠整治或处罚是远远不够的,为了避免像朱某一样的“无知”犯罪再次出现,在我们的推动下,乌溪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紫薇山国家森林公园、千里岗省级自然保护区等 9 处重点区域及衢江区 21 个乡镇(街道)等地均设置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栏,实现了在村民、游客身边的“以案说法”。此外,我们还和未检部门商量,联合水源局、公安以及森林公安开展“保护水源进学校”活动。“那小鸟我们要保护吗?”一天,在衢江区的一个小学里,一位二年级的小朋友举手提问。看着他稚嫩的脸庞,我微笑着打开了之前进村时使用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图片。于是,我们进校园活动又增加了一项野生动物保护专题“保护森林进学校”。种下法治梧桐树,留予灵禽半片天。虽然岗位调整,我已不在衢江,但这份生态情一直都在。我想,守护生态文明是我们生态检察人一辈子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