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后素养落实(六)有约必守违约有责(建议用时:40分钟)知识点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1小李向小杜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为2019年10月9日。还款期限已至,小李仍未还款,于是小杜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还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小李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小杜最早可于2019年10月9日向人民法院起诉小李的行为违背了协作履行原则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为还款行为A B C DD小李与小杜约定的还款期限是2019年10月9日,而在这个时间点小李未按时还款,故小李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正确。2019年10月9日是小李的最后还款期限,2019年10月10日小杜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错误。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
2、事人不仅要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还要积极配合对方,题干中并未体现该原则,不符合题意。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为行为,本案中小李和小杜之间借款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为小杜的出借行为和小李的还款行为,正确。2甲请乙为自己装修房子,要求必须在2020年10月1日前完工。甲答应在9月12日前将房腾出,但直到9月20日甲未能腾出房子。乙亦不能履行合同。对此认识正确的是()A甲未履行协作义务,乙有权暂不履行合同B乙未装修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C若乙不能及时完工,构成不完全履行合同D乙不履行义务构成合同不履行行为A依据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不仅要全面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
3、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A正确,排除B、C、D。3如图漫画:一些商家利用虚假宣传“大奖”引诱消费者,当消费者要兑奖时,又以“最终解释权”对付消费者。这一现象违背了履行合同的()A诚实信用原则 B全面履行原则C协作履行原则 D平等互利原则A根据题意,先是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然后又不兑现承诺,以“最终解释权”对付消费者,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4某歌星与一唱片公司签约,授权该公司为其全球独家代理人,负责其所有娱乐演艺事业,协议期为5年。但在协议期内,该歌星未经唱片公司同意,私自与另外一家传媒公司签订了演出活动。该歌星的行为()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协作履行原则属于
4、个人人身自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是一种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A B C DB该歌星的行为违反了与唱片公司的合同约定,违反了诚信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符合题意。5王某想将孩子送到国外游学,与宣传自己有“访问联合国大使、体验国外家庭生活”等游学项目的 A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并交费用 4.5 万元。在游学途中,只有“游”的项目,没了“学”的环节,双方发生纠纷。据此,我们可以判定()A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BA公司违反全面履行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CA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DA公司的宣传不属于要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C题目中,王某想将孩子送到国外游学,遂与声称能进行海外游学的
5、A公司签订合同,并交费用4.5万元。在游学途中,只有“游”的项目,没了“学”的环节,双方发生纠纷。据此,我们可以判定 A公司没有诚实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故 C入选。A错误,题目中不是表述二者的意思不一致。B错误,A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D错误,A公司的宣传具有法律约束力。知识点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6安某看中了徐某在售的一套景区房,便与徐某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定金20万元。一周后,安某准备支付剩余购房款时,发现该房已被徐某以更高价格卖给不知情的高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本案中()徐某与高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安某无权要求高某退还此房安某可要求徐某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安某可要求徐某双倍
6、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AB CDD由材料可知,高某不知情,且高某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徐某与高某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有效的,高某拥有此房的所有权,安某无权要求高某退还此房,说法错误,说法正确;材料中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属于高某,安某和徐某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说法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的,交定金的一方除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可要求赔偿损失,符合题意。7陈某到本市的一家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甲公司生产的一套红木家具。双方达成协议,陈某预付定金5 000元,甲公司保证3天内送货到陈某家。次日下午,因
7、员工吸烟导致意外失火,该套家具被烧毁。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成立,故由陈某承担损失B由甲公司承担损失,应退还定金5 000元C火灾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无须承担违约责任D系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D陈某和甲公司就一套红木家具已达成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合同成立,且失火的责任不在陈某,陈某不应承担损失,A项错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B项错误;案例中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甲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C项错误;本案中,火灾系人为因素引起,是由甲公
8、司员工的不当行为引起的,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D项正确。8歌手小贾和某酒吧签订了演出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金,同时又由酒吧向小贾交纳了定金。之后,小贾因日程安排冲突无法履约,使酒吧遭受较大损失。此时,酒吧可请求法院责令小贾()A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B继续履行和双倍返还定金C继续履行和采取补救措施D赔偿损失和双倍返还定金D因小贾无法履约使酒吧遭受较大损失,酒吧可请求法院责令小贾赔偿损失和双倍返还定金,D符合题意;A、B、C与法律相关规定不符。9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某名贵字画的合同。交付日前,甲家中突然失火,导致字画烧毁。对此,甲()A可以免责,因为火灾是不可抗力B应承担责任,因为甲未履行合同义务C
9、可以免责,这是事前约定的D应承担责任,赔偿乙一部分损失A本题考查违约行为的免责。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甲可以免责。因为火灾是不可抗力,A符合题意,B、D排除;题目没有涉及约定,C排除。10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定于2020年6月30日乙向甲交付货物,因故未能如期交付。7月 1 日,因雷电击中储存货物的仓库,导致货物全部失火灭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存在不可抗力,甲无权主张违约责任B甲可以解除合同,但不能主张赔偿C因发生不可抗力,甲与乙的买卖合同自动解除D因乙延迟交货,甲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D根据题目的表述,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定于2020年6月30日乙
10、向甲交付货物,因故未能如期交付。7月 1日,因雷电击中储存货物的仓库,导致货物全部失火灭失,这种损失是因为乙延迟交货导致的,故甲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故 D入选。其他选项表述错误。11(科学精神)在原油价格走低期间,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50吨原油送往B公司。A公司发货后,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导致无法按约定交货,A公司立即通知B公司,但此时油价已经上升,B公司欲追究A公司的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履约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A公司违约行为符合法定的免责情形应当免除A公司合同履行义务不追究A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A B C DD本题以 A公司与 B 公司签订
11、合同为切入点,旨在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A公司发货后,油罐车在途中突遇山体滑坡引发爆炸,属于不可抗力的免责情形,应不追究 A公司合同违约的责任,而不是应当免除 A公司合同履行义务,符合题意,排除;A公司履约过程中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排除。12(法治意识)小刚购买了小钟的一辆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小刚付款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配件经销部小李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装好付款后,小刚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小刚没有取得该车所有权,因为该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小刚取得了该车所有权,因为他已付款并且车辆也已交付小李
12、应该赔偿车辆损失,因为他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小李无须赔偿车辆损失,因为事故由火灾这一不可抗力导致A B C D C小刚购买小钟的车并已付款,且车辆已交付,则此时小刚事实上已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正确,不选;这起事故是因为小李没有修配调试好车辆所引起的,小刚既已付款,小李就应履行其义务,故小李应赔偿车辆损失,正确,不选。13(法治意识)2019年9月14日,患者贺某因患“进展期食道癌”和“肺结核”到某县医院处治疗,该县医院聘请专家为患者施行手术治疗,手术进行中县电力局突然停止供电,手术被迫中断,造成患者死于失血性休克。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主持下,县医院与患者家属以及县电力局共同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13、县电力局拒绝承担突然中断供电给县医院造成的损失。县医院提出,县医院与县电力局间存在供用电合同法律关系,县电力局负有向用户提供优质、安全、正常运行的电力的义务,突然停电致原告正在进行的手术被迫中断,导致患者失血性休克死亡的后果与被告突然停止供电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县电力局依法应承担给县医院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县电力局赔偿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的经济损失47 527.43元及其他损失1 000元,赔偿名誉损失2 000元。(1)县医院提出由县电力局承担的责任属于什么性质的责任?这种责任形成的原因是什么?(2)县医院提出由县电力局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否合理?为什么? 解析第(1)问,注意明
14、确县电力局与县医院之间的合法有效合同的存在是违约责任的前提。第(2)问,注意违约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精神赔偿不适用于违约责任。答案(1)属于违约责任,形成的原因是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有效服务合同,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引起的。(2)赔偿因突然中断供电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对县医院损失的救济,但赔偿名誉损失2 000元不支持,因为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性质、不是惩罚性质,不支持精神赔偿。14(公共参与)2020年6月5日,做水果批发生意的王某与水果经销商赵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赵某在王某处订购1万公斤榴莲,价值14万元,交货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赵某向王某支付了7
15、000元的定金,双方约定违约金2万元。7月14日,王某的货车由于天气原因遭遇泥石流,价值14万元的榴莲全部被毁,与赵某的合同也无法如期履行。赵某提出王某违约,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万元。王某不同意,双方遂诉至法院。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2)如果你是法官,应怎样处理二者的合同纠纷?答案(1)不应当承担。原因: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王某因为泥石流的原因无法按期交货,已经构成了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因此王某不必承担违约责任。(2)该案件的处理可尊重王某与赵某双方的意见。如双方同意延期履行,合同约定可继续履行;如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王某应退还赵某的7 000元定金,但不必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