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对到期临时用地进行清理端木【点评】方案要求按照“全面清理、限期处置,依法依规、分类实施”的工作原则,确保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全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工作。为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方案的组织分工直接纳入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處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主体和相关市直部门的职责内。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是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是本专项行动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辖区内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建库、分析研判、采取“案例十政策问题十工具箱”工作方法,逐宗确定处置方案、落实处置等工作。相关市直部门对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专项行
2、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在制定政策、规范程序、统一标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撑。方案要求各区政府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深入摸底排查,实事求是精确判断问题类型,根据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不同用途类型、现状情况以及规划情况,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同时,方案原则性提出“清场收回临时用地、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完善建设用地供地手续”三大处置路径,其中清场收回临时用地的,需填写临时用地土地交接表,并纳入国有土地储备库;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的,根据不同情形完成相关审批、签订临时用地使用合同或临时用地使用合同补充协议等手续;完善建设用地供地手续的,须符合规划、供地政策,供地方案需经区政府审批通过。经区政府审定需追缴临时用地使用费或进行处罚的,应完成追缴方案审定或处罚完毕。【事件】5 月 6 日,深圳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要求以高质量彻底解决临时用地问题、建立临时用地审批监管长效机制为根本目标,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