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后素养落实(二十一)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建议用时:40分钟)知识点一处处留心皆证据1巫丹(化名)与其所在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后,公司安排多名员工出庭作证并提供证据,证明其以旷工为由开除巫丹是正确的。然而,仲裁及法院均认为,因出庭作证人员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其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仅表明巫丹未参加班前晨会及检查时不在岗,在公司亦认可巫丹正常打卡考勤的情况下,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巫丹存在旷工行为。因此,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向巫丹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9万余元。这主要说明()A打官司就是打证据B证据,就是证明的依据C电子数据是重要的证据材料D缺乏证据意识难免处于不利地位A公司因证据不足而败诉,体现了A;B、
2、C、D不符合材料主旨。2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A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现场检测才认定空气中的A气体。在本案中,A属于()A物证B鉴定意见C书证 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A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案中以A气体的属性证明案件事实,故应属于物证。3小马是某中学高中学生,经常乘坐由个体户王某经营的校车上学。一次校车发生事故,小马受伤,经鉴定构成8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交通事故由王某负全责,之后小马与王某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于是小马向当地法院起诉。本案中承担举证责任的是()A小马 B王某C某中学 D交警部
3、门A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马向当地法院起诉,应由小马提供举证责任,A项正确。4小王和小李两人相约到某超市买东西,小王顺便买了一个西瓜回去,结果吃后拉肚子,去医院治疗花了几百元。有关部门经检验发现,剩余的西瓜中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事后,小王找到该超市负责人协商解决医药费问题,结果该超市负责人不承认小王的西瓜是在其超市购买的。于是,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有助于小王打赢官司的证据有()小李的证人证言有关部门的农药检测报告与超市负责人协商解决的视听资料该超市中关于西瓜的促销广告ABCDA就本案来看,该超市负责人不承认小王的西瓜是在其超市购买的,因此与该
4、超市负责人协商解决的视听资料对小王打官司没有帮助,该超市中关于西瓜的促销广告也无助于小王打赢官司,排除;均有助于小王打赢官司。5要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凡是刑事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一律不得作为犯罪追究。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凡属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一律做无罪处理。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并给予刑事处罚。这说明()A没有证据的案件就不能被立案B任何事实都会有证据加以支撑C任何证据都会与生活事实吻合D证据在案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D现在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不是立案审查制。对于民事案件,只要原告有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
5、人民法院管辖,没有证据法院也是会立案的,没有证据不影响立案,只要符合条件,没有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A项错误;只有有证据的生活事实才能成为诉讼事实,有的生活事实并不能用证据证明,B、C两项说法不准确;D项正确。知识点二主张权利靠举证6张女士以65.8万元的价格在杭州市M区“之星”奔驰4S店购买了进口奔驰CLS轿车。张女士到车管所上牌时发现,该4S店私自变更了配置,将原车轮胎轮毂换成了非全新、非原厂的部件,导致验车时数据对不上无法上牌。张女士要求该4S店将轮胎轮毂重新换回原厂件,并赔偿5万元,但该4S店不同意。最终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因存在欺诈,该合同不成立,4S店无须赔偿
6、4S店违反全面履行原则,需要赔偿一审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女士应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AB CDD张女士到车管所上牌时发现,该4S店私自变更了配置,将原车轮胎轮毂换成了非全新、非原厂的部件,导致验车时数据对不上无法上牌,可见,4S店违反全面履行原则,需要赔偿,符合题意,说法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据此判断,符合题意;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可见,一审法院应为杭州市M区人民法院,排除。7小汪、小英系恋人关系,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小英名下。后二人分手,小英认为这套商品房的产权在自己名下,房屋应归自己一人所有,小汪则认为自己
7、缴纳了购房款并提供了银行转账证明,也应享有房屋所有权,最终法院按出资比例确定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这说明()证据是胜诉的砝码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首选产权登记意义甚微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的使命AB CDB根据材料中“提供了银行转账证明”可知,符合题意;最终法院按出资比例确定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这体现了公平原则,符合题意;诉讼不一定是解决纠纷的首选,错误;产权登记涉及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中“意义甚微”说法错误。8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是合法,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单方作出的
8、,公民只有被动服从较之行政机关的物力、财力、人力,普通公民显然势单力薄,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之抗衡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法律这样规定可以减少公民的麻烦,帮助公民打赢官司A BC DA行政诉讼是“民告官”,为了体现公平公正,需要行政机关举证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符合题意。9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梅某分享了她办理的一起案件:“我们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提请逮捕的人显示是17岁。可是我在讯问的时候发现,他有可能是冒用了自己哥哥的身份,于是我们当即到偏僻的山区求证,几经周折最后查实,他确实是为了工作,冒用了哥哥的身份。因为他实际上未满16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最后检察院以不
9、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这说明()任何诉讼都应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任何证据都能做到符合实际情况此案中当事人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AB CD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正确;证据有的能够反映客观事实,有的则不能,也有的证据可能与事实根本就不符合,只是这样的证据一旦被发现就不能被采信而已,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错误。10金某驾驶轿车经过某小区5号楼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金某驾驶的轿车前挡风玻璃砸碎,
10、金某脸部也被割伤。事后金某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409室的窗台上坠落的。于是金某与该房主赵某交涉赔偿事宜,但赵某矢口否认上述事实。金某遂诉诸法院。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A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因此金某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B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C金某应当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D赵某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本案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金某不是不负任何证明责任,A项不选;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赵某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B项正确;金某不必证明也不可能证明赵某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有主观过错,C项不选;赵某应证
11、明其与侵害行为无关,而不是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项不选。11(科学精神)桐乡市的张某通过某网站向海宁市的刘某购买了一件价值万元的皮衣,收到货后张某发现有质量问题,便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对方一口答应,可当张某寄回货物后,卖家却一直不肯退钱。本案中()A张某应向桐乡市或者海宁市法院提起诉讼B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C张某提供的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D张某所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行政诉讼C网购纠纷中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张某须向法院提交,C项正确;张某应向被告所在地的海宁市法院起诉,A项错误;该诉讼是民事诉讼,张某聘请律师是作为诉讼代理人,B、D两项均错误。12(法治意识)20
12、20年4月23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十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涉及著名白酒品牌五粮液的商标侵权案,经法院调查审理,除判决“红粮液”公司侵权败诉,还因其伪造司法证据,罚款60万元人民币。公司伪造证据,从反面说明()A诉讼中,证据则至关重要B司法过程应依法进行C证据,就是证明的依据D证据是法院判决的准绳A企业伪造司法证据,从反面证明了证据的重要性,A符合题意;B、C与材料主旨不符;审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D错误。13(法治意识)18岁男生方某,购票进入Y市某森林公园游览,偏离景区设定的游览步道,迷路走到景区外的山头,报警后因手机没电而失联,在天黑
13、时坠崖受伤。景区、派出所、民间组织经过四日搜救,找到方某并送医院。后来,方某诉至法院,以该景区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请求侵权责任赔偿。经审理,法院驳回方某的请求。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该景区提供标明了游览路线的门票和参与搜救的视频,它们分别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起到什么作用?(2)从民事权利的实现角度,分析该案例对游客的启示。解析(1)如果该景区提供标明了游览路线的门票和参与搜救的视频,本题要求回答它们分别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并说明能够起到什么作用。证据的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标明了游览
14、路线的门票属于书证,提供参与搜救的视频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书证和电子数据的作用主要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证明该景区不存在侵权责任。(2)从案例可以看出,方某受伤后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启示游客应增强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冲突;法院审理后驳回方某诉讼请求,是因为方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景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启示游客,公民在积极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又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让证据说话。答案(1)标明了游览路线的门票属于书证,参与搜救的视频属于电子数据。这些证据起到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证明该景区不存在侵权责任。(2)方某受伤后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启示游客:民
15、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社会成员应不断增强维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来协调和解决冲突。法院审理后驳回方某诉讼请求,方某因自身重大过错造成受伤由自身承担全部责任,景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启示游客:社会成员既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其他民事主体)的权益,使社会健康和谐发展。14(科学精神)阅读案例,回答下列问题。案例一小红(化名)应聘到杭州某公司上班。1个月后,小红在车间工作时,因包装带突然断裂,她手里的美工刀不慎伤到了眼睛,鲜血直流。同事见状,赶紧将她送到医院救治。单位利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有利条件,不承认小红是单位员工,对医药费撒手不管
16、。焦急的小红只好找到妇联,寻求帮助。市妇联联系了一知名律师办理此案。尽管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律师四处寻找铁证,找到单位工资单并发现在账簿中的一张小红借款借据,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案例二某市市民周先生被一名执勤交警以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为由开出处罚决定书,不容申辩,周先生被罚款200元扣3分。交纳了罚款的周先生一纸诉状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周先生未能提交其他证据,证实自己的行为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周先生不服,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认为,交警并未提供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现周先生否认存在“逆向行驶”、交警对此举证不能的
17、情况下,交警所作行政处罚应依法认定为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据此,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交警大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单程序处罚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1)同样是诉讼,两案中的举证责任有什么不同?为什么?(2)有人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从诉讼角度,如何看待这句话。解析本题考查举证责任的法律知识。对于第(1)问,首先应明确案例一和案例二的诉讼性质不同,所以举证责任的确立依据也就不同。对于第(2)问,应辩证分析“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的合理性,以此突出证据的作用。答案(1)案例一中的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是由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的。案例二中的行政诉讼,实行行政机关举证的原则,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不是合法,这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的,公民是被动服从,而且行政机关处于强势地位,公民因处于弱势地位举证能力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2)证据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在诉讼中,实行“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而证据是确认事实的根据。所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谁证据充分谁就能赢得官司,否则就要败诉。从诉讼角度看,“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句话是一种误解。有理没有证据未必走遍天下,无理证据充足未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