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关于创建“服务型海事监管”模式的调研报告关于创建“服务型海事监管”模式的调研报告2019 年 10 月 13 日,洋浦保税港区正式通过国家验收,可以预见我辖区面临的海事监管压力会前所未有的大,行政相对人对我们的服务要求会前所未有的高,作为水上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如何做到既保证严格执法,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约得到贯彻落实,实现海事与水上交通监管、海洋环境的和谐发展,又能得到行政相对人的理解支持和认可,实现海事与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海事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要考虑的问题,在通过对我辖区目前的执法部门的工作现状进行调查后,结合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对我局创建“服务
2、性海事监管”模式进行了一些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建立服务性海事监管模式的必要性一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创新执政理念、转变执政方式、改进执政作风”的要求,需要我们海事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更加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需要广泛开展“创建五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责任型、创新型、廉洁型),促进三个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二是海事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海事如何实现科学发展、如何加强海事监管能力建设、如何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如何理清海事职责和定位、如何加强海事政风建设等方面,如何解决海事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
3、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如何解决我们当前面临的迫切问题。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首先,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进一步提升海事全面发展的能力,服务水运经济现代化。第二,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进一步挖掘海事自身发展潜力,服务行政相对人。在服务功能上要从单一的安全保障功能向综合服务功能转变。第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进一步提升海事安全保障能力,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由此可以看出海事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要求是做好服务。二、服务型海事监管模式的基本要求要创建服务型海事监管模式,要坚持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出发,将服务与监管紧密结合,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不断创新服
4、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变事中服务为事前服务,变常规服务为预约服务,变机关服务为现场服务。一是体现在思想观念的转变上。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真正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解决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自我满足,不思进取,工作老框框,老套套,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的状况,清醒认识洋浦海事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认识洋浦海事发展所处的新阶
5、段、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科学谋划发展思路和创新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洋浦海事发展的、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真正把坚定理想信念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推动洋浦海事又好又快发展,开创洋浦海事工作的新局面。二是体现在提高海事安全监管能力上。海事作为水上安全监管行政职能部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的水上通航环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始终是海事的工作目标,只有认真研究我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水上安全监管能力。要针对我辖区实际,围绕海事中心工作,从人
6、员素质、设施装备、管理机制、科技信息、应急预案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改进、完善和提升。要进一步着力提高四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提高预防和处置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能力;二是提高航道安全畅通保障能力;三是提高危险品船舶能力;四是提高船舶污染防治能力。三是要体现在不断增强地方海事为民服务核心价值理念上。执法监督就是服务,为民服务始终是海事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要进一步强化全体海事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努力改变目前存在的行政执法态度简单粗暴、驱利执法、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树立服务领先才能发展领先的意识,着力转变服务态度,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要想企业、船员所想,急企业、船员所急,倡导真情服务、变通
7、服务、便捷服务和高效服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广大企业和船员满意,从而不断强化海事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要体现在不断提高地方海事行政执法水平上。要认真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地方海事行政执法水平。要认真开展交通部海事局提出的“海事行政执法一面旗活动,”不断提高地方海事行政执法的水平、质量和效率,树立地方海事公开、公正、公平的行政执法形象,努力实现“执法队伍精干、执法监督到位、执法手段先进、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模式便民、执法行为文明”的要求。三、如何建立“服务型海事监管”模式一是要解放思想,实现“我来执法”向“我来服务”的转变。在以
8、往的海事执法中,我们的执法人员是以执法人员的身份出现,现在我们应该以“服务员”的身份上船,为船舶提供优质的航前安全检查、人员适任检查、FSCPSC等服务。二是要改变工作作风,实现“你来求我”到“我来上门”的转变。以前船公司、船员、船舶代理、码头等单位办理相关海事业务时,都要赶到海事局求我们办事,新的模式下要求我们及时掌握行政相对人的需求,快捷、及时、高效的上门办理,特别是船员培训、发证等业务。三是打破惯例。实现“等待办理”到“预约服务”服务的转变。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局干职工的职责、联系方式网上公开,为企业提供预约服务。打破常规按部就班的惯例,只要提前预约,只要企业需要,坚持节假
9、日提供各种服务。四是创新执法理念实现“重处罚”到“重引导”的转变。一是倡导“前置式”执法。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摸底分析,研究对策,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好预防关。二是实施“和谐式”执法。通过广播电视、编印法律法规书等各种渠道深入相关单位宣传法律法规,消除部分船员可能存在的对立及侥幸情绪,使他们变被动服从为自觉遵守。在对事故和较大隐患实施处罚时,与船员共同学习法律法规,找准法律依据后从轻处罚,和谐为本,三是推行“告知式”执法。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尚未构成行政处罚的轻微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告知警示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减少行政处罚,达到执法目的。四是优化“服务式”执法。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做到多指导,少指责,多服务,少罚款,从细微之处做起,坚持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个案件,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在文明执法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五是改革体制,实现从“我说了算”到“大家知道怎么办”的转变。我们要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围绕审批和处罚两个环节,推动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