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国年第一次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结束,中国立场受到广泛赞扬4 月 8 日,为期 10 天的联合国 2009 年第一次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在德国波恩落下帷幕。这次谈判共有来自全球 170 多个国家的 2000 多名代表参加。谈判有两大议题:一是确定发达国家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也就是 2013 年到 2020 年的温室气体量化减排目标;二是根据“巴厘岛行动计划”,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资金和技术问题作出具体安排,以期为今年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达成新的温室气体减排协议进行充分准备。由于发达国家的消极态度,本次谈判关于发达国家进一步减排指标的讨论没有取得任何进展。鉴于与会各方在主要议题上存在巨大分歧,
2、本次谈判决定将今年原定舉行的 4 次谈判增加到 6 次,下一次谈判将于 6 月在波恩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苏伟介绍了会议情况和中方立场:会议的目的是要使今年 12 月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取得成果。但是此前要确定发达国家 2012 年后的减排指标。发展中国家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首先是基于发达国家的历史累积排放。发达国家在 200 年的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它们应对此承担历史责任。另外,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通过毫无限制的温室气体排放积累了大量财富和技术能力,它们有义务也有能力大幅度减排。技术转让和资金问题,是落实 20
3、07 年“巴厘岛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以优惠和减让的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气候友好技术并提供资金支持的义务。发展中国家正处在工业化的过程中,经济要发展,排放也要相应地增加,这也是符合发展规律的。为体现公平的原则,发达国家应该为发展中国家腾挪出足够的发展空间,以实现发展经济和消除贫困的目标。但由于发达国家缺少应有的政治诚意,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实施机制,发达国家在兑现转让技术和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方面做得非常不够。这次波恩会议虽有讨论,但未能取得进展。不过,会议加深了对落实上述行动计划的认识。中国政府的立场受到肯定和认可。中国以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参加磋商,期望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果。中国政府以对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看待气候变化问题,“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了 5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20%左右的目标,中国政府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并正在全面扎实落实,这将是对保护全球气候作出的实实在在的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博埃尔对媒体说,中国已经采取了实际行动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制定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国家方案,在世界范围内中国是可再生能源领域最主要的投资者之一,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中国都有很大的雄心”。(据 4 月 10 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