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的官制一、大体可以分为六期:周代以前;秦汉时代;汉末至唐代;唐中叶至宋;元明清时代;清朝末年以后。二、官制的分类:官有内外之分。 内官:中央政府之官,分事而治。依性质而分类,一官管理一类事;又有综合全般状况,来决定时政方针的,就是所谓的宰相; 外官:分地而治。在其地界以内各事都要管理,出于地界以外,各事一概不管。地方区划又依等级而分大小,下级须听上级的指挥,这是历代官制的通则。三、详细介绍:(一)春秋战国之前:这一时期的制度和后世大体相近。 内官:有三公。但是三公的说法又各不相同,今文家认为是司马(管军事)、司徒(统辖人民)、司空(管建设事务)为三公,以配天、地、人;古文家认为是太师、
2、太傅、太保,然这三公最初是天子私人的侍从,本与政事无关,所以无职事可言。但是这些虽非古代的事实,却是后世制度的渊源。 外官:今文家认为:古八家为邻,三邻为朋,三朋为里,五里为邑,十邑为都,十都为师,州十有二师。这一制度和井田制相符合。古文家认为:五家为比,比有长。五比为闾,闾有胥。四闾为族,族有师。五族为党,党有正。五党为州,州有长。五州为乡,乡有大夫。遂以五家为邻,邻有长。五邻为里,里有宰。四里为酂,酂有长。五酂为鄙,鄙有师。五鄙为县,县有正。五县为遂,遂有大夫。这和当时的军队编制相符合,成为后世的什伍之制。(二)秦汉时代:沿自列国时代。 内官:中央最高的官叫丞相,秦有左右,汉通常只设一丞相
3、。丞相之副叫做御史大夫,武官通常叫做尉,中央最高的武官叫做太尉。丞相(司徒)、太尉(司马)、御史大夫(司空)就是通常所说的三公。,并称相权。三公下设:太常本名奉常,掌宗庙礼仪;光禄勋本名郎中令,掌管宫、庙、掖门户;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太仆掌舆马;廷尉又叫大理,掌刑辟;大鸿胪本名典客,掌归义蛮夷;宗正掌亲属;大司农本名治粟内史,掌谷货;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合称九卿。 上述就是我们所讲的“三公九卿制”。 外官:秦时以郡统县。于各郡都设监御史。京师之地,秦时为内史所治。 汉不遣监御史,丞相遣使分察州。汉武帝置刺史十三人;汉成帝改为州牧;汉哀帝复为刺史。汉武帝时改京师为京兆尹,又分其地置左冯翊、右扶风,
4、谓之三辅。皇太后、公主所食的县称之为邑。 (三)汉末至唐代: 内官:汉代的丞相,地位尊贵,权限亦广。尚书是替天子管文书的,尚衣是替天子管衣服的,尚食是替天子管食物的。汉武帝游宴后庭,改用宦官。魏武帝执政后废除三公,恢复丞相和御史大夫。中书是魏武帝为魏王时所设的秘书监,文帝篡位后改名的。侍中是加官,在宫禁之中伺候皇帝的。到唐代,遂以中书、门下(侍中)、尚书三省为相职,中书主取旨,门下主封驳,尚书掌执行。隋时开始以立、户、礼、兵、刑、工分统任务,六部皆置侍郎,成为后世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的开始。 唐朝熟悉书画等方面的艺能之士,待诏于翰林,称之为杂流,玄宗时,命文学之士居翰林中,称之为供奉;与集贤殿学
5、士分掌制诰,后改称为学士,以翰林命之。 外官:后汉开始,改刺史为州牧。无论是刺史还是州牧,实际上都变成了郡的上级官,而且都握有兵权,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三国时,依然是刺史握兵之制度。东晋以后人民流离搬迁,于是随处侨置州郡。后周则称为总管,隋朝时,并州郡为一级,置都督府,分天下为若干道,设观察使。唐初以京兆、河南两地称府设尹,凉州升为兴元府。 (四)唐中叶至宋:唐代的官制,乃是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制度整理而成的。 内官:宋朝设中书省于禁中。宰相称同平章事,次宰相称参知政事。 唐中叶以后户部管理天下的财赋能力有限,分属于度支、盐铁二使。宋朝合户部、度支、盐铁为三司,各自设置使、副,分案办事,又
6、设三司使、副来总领之,号为计相。 枢密使,唐朝时期以宦官为之,本主传达召命。后因宦官握兵参与政变,后改为兵之官。宋朝依然是枢密院主兵谋,这时期的禁军,都隶属殿前司、侍卫马军亲军司、侍卫步兵亲军司,各司都设指挥使,谓之三衙。 上述三个部门,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二府三司制” 外官:针对藩镇局面,宋代特设通判来分其权利。县令也由京朝官员出任,用以削弱藩镇的权力。特设转运使总理一路的财赋,以集地方权力于中央。宋朝的大州都升为府,其监司所管辖的区域称为路。 (五)元明清时代: 内官:元朝以中书省为相职,枢密院为兵职,御史台主监察,六部仍然存在。设宣政院于中央,以管辖吐蕃之事务,成为清代理藩院的蓝本。外官:
7、元代制度,关系最大的是行省。明朝虽然废除之,但是特设布政、按察两司,管辖区域仍旧是元朝的行省区域。清朝延续之。元朝与各路都设宣慰司,以统领府州县而隶属于省。明清两朝的制度,大体相沿。其中关系最大的是对内宰相的废除,对外省制的形成。内官:明朝废除宰相,皇帝亲领六部,六部长官多出于翰林,但是皇帝不能总理各项事务,因此权力逐渐到内阁大学士之手。清世宗时,又设立军机处,机要之事均由军机处来处理。御史一官,改为都察院。外官:明朝废行省,设立布政、按察两司,分理民政及刑事。(六)清朝末年以后:中西交通以来,首先设立的是总理衙门。之后想振兴海军,设立海军衙门,但却将经费用于修建颐和园,于是海军衙门被裁撤。庚子赔款以后,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位于六部之前。新政时期设立了许多部处,改革旧官制,增设新机关,成立了农工商等等十一个部门。大理院主管最高审判权,宣统二年,设立责任内阁,增设海军部及参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