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地的“坚持真理”甘地的“坚持真理”原则是以他的“真理”和“非暴力”理论为基础的,换句话说,“坚持真理”就是“真理”和“非暴力”学说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坚持真理”(Satygraha)一词原文为甘地家乡的古吉拉特语。这个词由两部分组成:“Satya”意为“真理”,“graha”意为“坚持”或“执著”,两者合起来则译为“坚持真理”,在英文中这个词常常被译为“真理的力量”,“心灵的力量”或“爱的力量”。当我们理解了甘地的“真理”和“非暴力”的含义之后,再来分析其“坚持真理”的思想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按照甘地的观点,真理就是神,神性寓居于每个人心中,每个人内含的神性就是最高神性,即最高“善”
2、和“爱”的显现;只要人们牢牢地抓住自己内心中的神性,坚持依靠自己内在的“善”和“爱”,就会产生巨大的精神力量。通过这种精神力量就能战胜邪恶:清除社会的各种罪恶现象。甘地甚至把这种精神力量看作是反对暴力、专制和非正义的惟一力量。甘地的“坚持真理”原则,是以虔诚的宗教信仰和严格的道德修养为前提的。甘地认为,一个坚持真理者能够忘我地追求真理,甚至在危难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不惜牺牲生命,就是因为他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使今生得不到善报,来世也必得善报。甘地把他“坚持真理”的原则看作是普遍可行的,任何人在任何场合都可以应用。他说:坚持真理的“这种力量既可以被个人所用,也可以被团体所用。它既可以用于政治
3、事务,也可以用于家庭事务。它的普遍应用性就说明它是永恒的和战无不胜的。男人、妇女和儿童都可以运用它”。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甘地已经把“坚持真理”当作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灵丹妙药了。甘地“坚持真理”的学说,归根结底,是建立在“人性善”的理论基础之上的。我们知道,人的真正本质不在于他的自然属性,而在于他的社会属性。在阶级社会中,人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阶级性。甘地脱离了社会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去看待人,把人看作是一个个孤立的、抽象的自然存在物,把某种神格化的、先天固有的“善性”强加给这些自然存在物,所以他不可能揭示人的真正本质。另外,甘地不是把社会平等、民族独立的根本障碍归结于人剥削人的私有制度以及帝国主
4、义侵略和扩张的本质,而是归于剥削者和压迫者的内在“善性”尚未显现的结果。因此,他引导人们依靠“启迪善性”或“良心发现”的途径去争取社会的平等和民族的独立。我们说,这纯粹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的空想。历史的经验已经证明,任何反动统治阶级都不会自愿退出历史舞台,为了维持自己的利益和地位,他们必然要做拼死的挣扎。尽管甘地的这种具有浓郁宗教色彩的“坚持真理”学说,在动员印度广大民众投身于民族解放运动方面曾起过重要作用,但是历史的事实证明,印度最终独立绝不是由于帝国主义者的“良心发现”。综上所述,甘地的“真理”学说实质上是一种宗教信仰和宗教伦理观。他先从神的概念出发,然后把神与“真理”的概念等同,给神戴上“真理”的桂冠,从而引出“真理就是神”的结论。他把“真理”或神看作是宇宙的最高实在,世界统一的基础,还把它视为宇宙最高的善,人类社会最高的准则。在万物统一于“真理”或神的前提下,甘地引导出“人性同一”、“人性善”的观念。而这种“人性同一”、“人性善”的道德伦理观念便成了甘地整个思想体系以及各种社会政治学说的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